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
法規表單
教師增能
培訓認證
教師社群
領航教師
EMI專家
互觀計畫
獎勵補助
學生學習
全英專班
多元學習
數位自學
EMI TA培訓
英語課程
海外學習
銜接課程
活動成果
EMI電子報
雙語教育資源中心
校外資源
OSUN
BALEAP
Certificate in EMI Skills
OPEN Program
English
登入
課程補助
為鼓勵本校各系所開設全英語授課課程,符合以下資格條件者可申請課程經費補助:
【學士班】本校學士班(不含外文系)採申請制,以該系教師每學年開設3門該系大學部全英語授課課程為目標實施:
1.每開設1門講授類全英語必修課程,以5點計算;
2.每開設1門講授類全英語選修課程,以2點計算,申請經費補助之課程修課人數至少應達10人。
【研究所】本校碩、博士班(不含外文系、學位學程、碩專班、產碩專班)應符合下列條件:
1.110學年度起,每學年至少應開設6門講授類全英語課程,且每學期至少開設2門。系所每開設1門講授類全英語課程,以1點計算,合計超過6點(含)可申請補助,至多補助10點。
2.111學年度起:高於前學年補助之課程數,每門課程以3點計算,至多補助15點,合併前項點數累計補助。
3.文學院所屬系所每學年至少應開設1門講授類全英語課程 (文學院自訂)。每門課程以1點計算,可申請補助(文學院自訂)。
4.研究所申請經費補助之課程修課人數至少應達5人。
每點所代表金額視當年度全校總經費額度調整。
補助方式依教務處每年公告時程,由各系所提送申請表,並由教務處審查補助。
國立中山大學全英語教學精進實施計畫。
Scroll